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数字政务分论坛圆满召开,集各界之力,思辨政务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28

4月28日上午,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政务分论坛在福州举行。以“数据赋能 融合创新 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为主题,以全面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为目标,分享数字政务建设经验,推动数字政务高效协同发展。本次论坛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政府、知名企业、研究机构的近400位各界代表参会。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论坛并致辞,福建省政协副主席薛卫民出席论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通用技术集团总经理陆益民、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孟庆国、中国电科副总经理杨军、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副所长于锐、中国联通集团副总经理梁宝俊、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中兴通讯执行副总裁谢峻石发表主题演讲。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主持主题演讲环节。


国家信息中心党委副书记周民,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董学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书记胡建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仲恺等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题开展高峰对话。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郑磊主持高峰对话环节。

【转自新华社】


峰会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军着重分享了中国电科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体系的一体化平台、两类保障和六个能力组成的“126可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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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指出,在“126可信体系”中,“1”即打造融合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体系的一体化平台。“2”指机制、技术两类可信保障,机制软实力从标准规范、组织身份、监管治理三方面构建,从生态角度强化数字生态治理和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技术硬实力体现在信创和安全两方面,从底层强化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安全屏障。“6”是物网云数智用六个能力维度,面向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提供从底层平台到顶层应用的能力支撑。这个体系构建,需要政产学研用各界的共同努力。


发展数字政务,首先要基于“三融五跨”增强可信,构建政务协同应用新场景。我们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机制手段,面向“三融五跨”体系强化整体可信,在自主技术产品、融合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协同应用创新,从而更好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发展数字政务,二是要充分发挥数据作用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数据二十条”发布、国家数据局组建,为政务大数据开发利用提供重要依据和保障。围绕数据,需要有技术作为中立第三方提供全链条的可信。面向政府、企业等数据持有方,由第三方提供数据治理、数据加工服务,面向交易所等数据交易方,由第三方提供隐私计算、安全保护;面向数字政务,提供数据分析、数据开发服务。


发展数字政务,三是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可信,培育数字政务安全新生态。当前,我们面临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我国关键数字基础设施频频受到攻击,数据泄露事件仍呈现高发态势。我们必须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形成创新能力强、完整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从产品、技术、应用三个层面增强可信,保障数字政务安全。


中国电科作为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我们拥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拥有700余家包括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企事业单位,拥有4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我们将聚力打造智能物联、数字科技、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半导体五大产业集群,在安全和自主可控两方面提供技术可信,在标准、组织、治理等方面提供制度可信,持续增强物、网、云、数、智、众六个可信能力,力争打造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力量。


在高峰对话环节,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仲恺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分享了个人观点,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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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您认为成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该满足哪几条主要标准,才能促进公共数据产品服务市场的繁荣?


A:从供给方面来看,数据资源的供给取决于公共数据持有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一方面数据供给路径要畅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数据二十条”《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等一系列政策,希望打通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路径。探索授权运营本质上就是在解决如何形成一条把数据合规的授权、加工处理和利用的路径。另一方面数据资源供给利益分配机制要合理。通过研究发现,美国、欧盟等国家通过协议、许可等方式,以免费开放数据或以成本补偿的定价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数据产品服务;在我国公共数据相关设施以及活动均以政府财政投入作为支撑,除去覆盖在数据授权路径的过程中会安全管控等的要求产生成本,应尽可能合理区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边界,本着让利于民、还数于民的原则促进公共数据价值释放。


其次是数据产品的供给,数据产品的供给取决于被授权主体、数据商等,可以考虑以下标准:一方面是被授权主体要具有行业属性。被授权主体应该具备在行业中深耕的特征,这样才能保证授权数据利用场景是真实需求,保证数据的利用真正赋能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是在公平透明的准入机制前提下,政府部门尽可能要求低一些,保证更多的主体参与进来,提升公共数据的普惠程度,并一批数据应可向多个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授权,最大可能避免数据垄断的现象。


从环境方面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践行全面的数据安全观。首先,围绕以数据物理安全为核心的安全观;其次,将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体系纳入数据安全体系;最后,针对难以防范的风险,比如对数据知识产权侵害等,需要建立一套多主体参与的监管的体系,依托互联网+监管等手段和工具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要提供规范化的市场服务。要形成一体化的数据要素市场,公共数据具有地区层级属性,一体化的市场将有效推动全国数据与地方数据的价值融合。


从需求方面来看,首先,应切实为行业产生价值,在治理、服务、生产中提升满意度、降本增效等;其次,要有从本质上提高,破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例如广州、深圳等地均探索出了数据应用于融资抵押的场景;最后要能以前所不能,例如chatGPT,通过云端大模型成功突破了语言和图像的融合难题,开创了全新的人工智能交互体验和视觉认知模式。


Q:您认为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目前存在或需要避免哪些风险?


A: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为新生事物,在探索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极有可能导致问题和风险的情况:

一是滥用数据授权运营的风险,具体来看这类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一揽子授权,先不论流程是否合规,这类情况还是要提到刚才说到的统一集中授权的运营企业,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数据垄断的发生,不利于数据要素产业生态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我们比较担心的一点,一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路径成熟以后,会对一般意义的数据开放如公开等公共服务造成挤压,造成一切公共数据皆授权运营的局面,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发展。


二是发展与监管不平衡的问题,这一条不单单就数据授权运营来说,当前,我国数据行业发展迅速,但是政策体系也还不完善,相应监管体系也还未建立起来。如数据交易场所,由于长期监管依据不足、监管职责不明等原因,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对行业发展造成了困惑和混淆,极易造成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但是,要实现监管与发展的平衡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希望,国家层面能从数据要素领域整体架构出发,针对领域内发展的关键和热点进行专项监管和引导,优先解决当前行业发展的痛点和关切问题,实施分块监管,待时机成熟后再组建完整的监管体系。


三是探索过程手脚放不开的问题,虽然在数据二十条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包容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很多地方在地方立法和政策中也明确了相应的机制,但是,当前上位法律层面尚无相应的衔接,而且数据领域相关政策尚未健全,难以保证现行合法合规的活动在未来依旧合法合规、不会被追责,直接导致政府和相关企业在授权运营的探索中束手束脚。希望国家层面考虑在相应上位法律或政策中尽快明确“依法尽职免责”、“创新容错纠错”等机制,释放各类主体能动性。


“公共数据百数争流,应用场景百花齐放”。最后,仲恺对中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了展望,希望社会各界围绕行业、区域、场景探索更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法,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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